气旺,则血反衰,是为本不足,且失常理,未有理失常而能孕者也。夫心火甚于上,为膈膜之消;甚于中,为肠胃之消;甚于下,为膏液之消;甚于外,为肌肉之消。
水热穴论曰∶其本在肾,其末在肺,皆聚水也。荣主里,主血脉,阴也。
黄丸治脾痹,肌肉消瘦,心腹胀满,水谷不化,食即欲呕,饮食无味,四肢怠惰,或时自利。转输于二脏之中,以制水生金者,悉属于脾。
其脉浮数者,以血泣而气复从之。如疮干,以津液润之,然后掺药。
此药开腠理,生津液,通气。不得入于阴,则阴气虚,故目不瞑。
以皮硝一两,鸽粪五钱,蒜二个,捣匀。视版酥烂汁稠,滤去版滓。